本刊讯(记者米兰 通讯员许宇清)近日,记者从江北区人社局获悉,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,现职从事工业工程(机械工程、电子工程、电气工程、化工工程、材料工程、冶金工程)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,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报工业工程中级职称。报送时间为11月16日—11月27日(不含非工作日)。
据悉,今年,江北区工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仍采用纸质材料申报、线下受理的方式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业工程类学历学位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:1、具备博士学位;2、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3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;4、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。
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他(破格、越级、直接、特殊)申报条件,根据修改后的《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》执行。
记者了解到,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取得资格后,统一制作发放电子证书,不再发放纸质证书。专技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“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”栏目,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。

